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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礼物
  程瑾书面对着这样的言晋希不知为何有些紧张,害怕他下一秒会说些什么其他的,上一部电影杀青以后两个人便再也没见了,她以为言晋希会很忙,没想到这样慵懒的待在家。
  程瑾书有些着急地想要谈新戏的事,言晋希温声说道。
  “没想到你你这么着急。”
  于是接着说道:“这部戏是我推荐你的,马导演正好是这部戏的导演,一直迟迟没有找到好的女主角,我觉得你可以,所以就想要你来演。”
  言晋希转动着手里的咖啡杯,眼神中带着询问的意味,看向程瑾书。
  “我竟不知该对你说谢谢外,还能说什么。”
  言晋希帮了她很多,程瑾书不知该如何抱答。
  “我们先来说角色的事吧,这样可以快一些,我家住得偏僻,免得你回去时天黑。”
  言晋希说道。
  程瑾书没想到言晋希在每拍一部戏之前对于角色的掌握会做这么多的功课,也怪不得马总统没时间会让言晋希来跟她。
  言晋希将这部电影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分析得很透彻,而且竟然都知道程瑾书所演的角色的台词。
  这部戏里程瑾书饰演的是个灰姑娘,并不是什么富家大小姐,而是一个心机颇深的穷苦人家的女儿,因为家中贫寒早早就出来工作,是个舞女。
  言晋希饰演的是一个富家贵公子,在言晋希给她讲戏的时候,程瑾书无意间看向他的侧颜,言晋希一脸的认真,周身的贵气不沾染人间烟火,就像是戏里的贵公子一样。
  程瑾书觉得这个角色实在是太适合他了。
  程瑾书爷听得认真,将自己提前都代入到了角色里,不经意间两个人靠得很近,程瑾书否没发现,他们的呼吸似乎都交织在了一起。
  “最后这个歌女死了。”
  程瑾书听得正在很认真,但是没想到结局歌女竟然死了,感觉十分突然,猛地转头,但是回头之时,笔尖蹭到了他的侧脸,这时候程瑾书才发现两个人贴得这么近,她猛地向后靠了靠,瞬间尴尬的小脸绯红。
  “这个歌女,为什么会死呢?”
  程瑾书清了清嗓子,靠在身后的沙发,接着问道。
  她尽力的缓解刚才的尴尬,面前的言晋希看她这样紧张的样子,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没忍住的嘴角上扬,还真是有趣。
  “书儿是觉得她和那个贵公子会在一起吗?”
  言晋希笑着问道。
  程瑾书被前面的剧情代入得很深刻,她能感受到这个编剧是一个很有才华,也是个很有故事的人,但是结局让她出乎意料。
  “为什么歌女不能和他在一起呢,他们两个不是很深爱吗?”
  程瑾书很容易会被一个故事感染,这也就是为什么她拍戏时感情掌控得很到位的原因,她对小歌女的同情不是假的,眼中都渐渐地泛起了小泪花。
  言晋希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程瑾书猛地吸了一口气,将眼中的酸涩压下去,点了点头,言晋希说话时的温暖确实在感染她。
  在二十多年前,那时候的大上海如今日一般繁华,富庶世家有很多,不过那个年代,也如现在一样,穷人更多。
  有一个女孩儿,是家里的最大的那个孩子,在她下面还有六个孩子,三个弟弟,家里很穷,她看不得弟弟妹妹饿肚子,那时候她刚好十八岁,听说家里附近有好些个姑娘出门去赚钱养活全家。
  她便跟着一起去了,那时候她也不知道什么舞女,只是听说很赚钱,能将一家人吃饭的问题解决掉。
  于是到了歌舞厅的第一天,她不会跳舞,但是生得很好看,客人想要将她带走,她却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原以为就要被强迫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公子。
  是大上海当时有名的富家子弟,替她解了围,那女孩儿一眼便喜欢上了那个温润如玉的男人,但是因为身份的天差地别,所以那天她躲在舞厅外面,只是想远远地看一眼那个富家公子。
  但是没想到被富家公子的保镖在角落里发现了。
  那女孩儿不知道,她芳心暗许的公子,也喜欢上了她。
  那天晚上是富家公子送她回的家,女孩儿住在贫民区,她回去时住得那一趟街的人都知道她傍上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
  都在暗地里悄悄地说她不是个好姑娘,但是也都暗中嫉妒她。
  从那天以后,那女孩儿便在没有去过歌舞厅,因为那个富家公子不让她去,每天会开车带她出去玩,也会送她很多值钱的礼物,但是她不会收,后来富家公子都是直接将东西送到她家里。
  再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女孩儿住在富家公子在外的别苑里,两人悄悄过上了日子,可是好景不长,这件事情被公子的家里知道了。
  富家公子的父母开始棒打鸳鸯,因为富家公子从小便有一个娃娃亲,都是门当户对的小姐,不过他根本就不喜欢,二十年前,那时候富家公子喝过洋墨水,十分摒弃这些过去的做派。
  这时候女孩儿都已经怀了身孕,但是富家公子的父母准备将这女孩儿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打掉,最后他实在没有办法,将女孩儿悄悄地送出了国。
  因为他当年在大不列颠留学,住了好多年,家中在那里也有产业,所以便将女孩儿送出了国,在那有专门的伺候,金屋藏娇送到了外面。
  后来也将她家里人一起送了出去,那富家公子不是不学无术,反而在做生意上十分有头脑,她给女孩儿花的全都是他自己炒股票赚的。
  那个同他指腹为婚的小姐,他取回来了,但是一年里,富家公子很少会回家,全都是在外面,而且会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是在大不列颠。
  歌女生了一个男孩儿,生得很像他父亲,从小在大不列颠长大,一直想回国去看看是什么样子的。
  那个他父亲和母亲口中的故土,后来在十八岁那年他远渡重洋回到了大上海,刚一回来就被拍电影的导演看中,原本是抱着要玩一玩的态度,后来没想到成了一个认真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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